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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杆管理“六查法”

标杆管理“六查法”

详细介绍

在企业管理中,当某一环节出现事故或问题时,首先要做的是不是先去追究责任、处理责任人呢?不是!在企业管理中,没有做不到位的人,只有不完善的标准。我们可以运用标杆管理“六查法”寻找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,然后去完善标准,预防问题的再次发生。

标杆管理“六查法”

第一、查事——出了什么事?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?——查不出事情的严重性也就无从下手筹备解决问题的必备资源条件,如:人、财、物力、权限、协同部门。在大地震等救灾方面的反应迟缓就是因为对灾难的严重性认识不足。

第二、查“群环节(环节群)”——是哪个和哪些环节造成的事故?为什么这个环节造成了事故呢?因为麻痹大意还是其他?不在第一时间查出问题环节,就无法提出临时解救方案。同时“环节”绝不止一个,事后要继续查“群环节”。之后事故处理小组并不是把责任锁定给了某某人,而是去查“标杆”。

第三、查标杆——在出问题环节中,具体是哪些标准不科学、不健全、不够合理?或是根本就没有具体的、显性的标准?才造成不能做到依据“标杆规范”来操作,如此工作人员在操作中仍然依靠自己的个人能力、个人经验、个人想法和感觉来工作,结果必然是“人治”而不是“法治”。这样一来,错误不是当事人一个人,而错在标准不健全!在当事者的部门中,谁来负责这些标准的创建,没有人吗?没有人健全和升级这些标准使之成为标杆吗?那么,这时当然是团队和团队负责人“全员的责任”,那个当事者只是个可怜的倒霉蛋——因为他碰巧“赶上了”!

第四、查体系——除了出问题的环节,还有哪些相关环节存在问题?当事组织的哪些管理体系不健全,才造成人员无意识、团队不尽职、标准不到位、措施不健全,才出现如此多的漏洞?事故处理小组会继续查,而这管理体系的缺失当然是高层领导的责任!仅仅去处罚当事部门也不合理!

第五、查机制——当事组织的上级部门哪些管理机制缺失造成体系上的不健全?监督机制?用人机制?合理化建议机制?培训机制?为什么不建立起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的机制和出台相关政策呢?

第六、查环境——为什么缺失了建立相关机制的指导思想?

标杆管理六查法里,没有一项是去找替罪羊的,并不是责任不去追求,而是如果要追究就要把全部各个层级的责任者和全员责任都找出来,所有人按比例分摊这些责任、分摊应受的处罚。在这个大前提下,法定了“全员责任”,还会有多少被掩盖的事实真相呢?即便是当事人,也无法和不愿去掩盖事实,因为责任并不是他一个人,交代的越多,分摊责任的人越多,自己的罪过也越轻,反之则责任就越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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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0-18 http://www.lmcc-sz.com .docx 14.2 K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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